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规划建设国土局,成都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各区(市)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95号令)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定了《〈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于2018年1月29日经第2次局…...[阅读全文]
成房发〔2018〕35号各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司法局,各公证机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深化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切实支持我市住房刚需家庭自住购房需求,现就完善新建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公证摇号排序选房规则的有关事宜补充通…...[阅读全文]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经2018年9月21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届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8年9月28日成…...[阅读全文]
各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95号,以下简称195号令)已于2018年2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贯彻落实195号令关于应急使用的相关规定,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阅读全文]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市拍卖土地上配建租赁住房的建设、移交及运营管理,提高其建设质量、居住品质及运营管理水平,满足新市民的居住需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拍卖土地上配建租赁住房管理的实施办法…...[阅读全文]